轉知:有關本縣「學生卡」政策內涵、各校協助事項及疑義說明一案


一、緣起:為因應本縣升格改制並提升民眾幸福感,103年底、104年初將全面免費發放縣立學校學生人手一張「學生卡」供學生長期使用,小學升國中、國中升高中,將免費換發新卡。畢業換新卡,舊卡不必回收,可以繼續作為一般智慧卡(悠遊卡)使用。

二、對象:縣立國小(一到六年級)、縣立國中、縣立高中全體學生。

三、卡片版面設計:文字部分確定,底圖花樣可能會改變(如附件)。

四、功能:

(一) 學生卡除了作為學生證和學校借書證以外,未來可以在13區公立圖書館流通借書。

(二) 學生卡同時也是一張具有電子票證儲值功能的第二代晶片智慧卡,可以享用儲值消費、大眾運輸優惠、觀展優惠,以及所有智慧卡能夠享受到的服務,一卡在手,隨處可用,讓生活更便利。

五、學生乘車優惠:目前悠遊卡的乘車優惠,本縣並無統一優惠,各大客運業者各有不同之處理方式。

六、儲值功能:開啟電子票證(電子錢包儲值)功能,學生本人及監護人必須同意提供5種學生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電話、出生日期)給製卡公司以進行電子儲值功能設定。

七、個資問題:

(一)學生卡首先是作為一張學生證(及借書證),其次才是一張具有儲值功能的二代晶片智慧卡。

(二)學校蒐集、彙整學生資料作為教育行政上的運用沒有個資問題。只有為了開啟電子票證(電子錢包儲值)功能,家長是否同意將5種個資提供給智慧卡公司才有個資問題。

八、預定發卡日期:

(一)13所國中試辦卡:9月25日前。試辦期間為9月25日至10月24日。主要目的在於請各試辦學校測試學生卡的整合功能。試用期截止試用卡片不必回收,可以作為一般智慧卡(悠遊卡)使用。

(二)正式卡:全縣縣立國、高中部分:12月25日前。

(三)正式卡:全縣縣立國小一~六年級:2月25日開始發放。

九、家長關心事項:

(一)個人資料不會寫在晶片當中,而是保管在智慧卡公司的網路後臺,受到相關法律的監督,卡片遺失不會洩漏個資。

(二)開啟電子票證功能不一定要馬上儲值,家長可以依據家庭狀況和孩子成熟度來小額儲值。

(三)目前本縣負責學生卡製作的得標廠商為「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四)卡片遺失也可申請退還剩餘儲值金額退費,同時也可以透過學校來申請補發卡片(酌收部分負擔50元)。

(五)家長不同意啟用電子票證功能,日後若需開啟時,將需提出換卡申請並自行負擔部分製卡費用(酌收部分負擔50元)。

十、各校自製借書證和學生證問題:本縣國小、國中、高中皆有製作借書證和學生證之慣例。雖然學生卡往後可以逐步取代各校借書證和學生證,但是因為發卡時間在開學後的年底和明年初,所以建議各校仍然先製作自己的借書證和學生證,以免產生空窗期。

十一、 學生資料彙整問題:

(一)學生資料彙整格式請依照103年7月18日桃教小字第1030040192號函辦理。並請各校細心校對,以免製卡後發生錯誤。

(二)「桃園縣學生卡個人資料同意書」請使用新版(如附件),7月18日函之舊版同意書請勿使用。如果已經發下同意書,請再發新版同意書給不同意開啟電子票證(電子錢包儲值)功能之家長,儘量鼓勵開通。

十二、 學生照片問題:

(一)學生照片的主要功能為防止他人冒用。

(二)如果學生不易提供照片檔案或學校學生人數眾多,建議可由學校統一使用數位相機拍照,只要像素不要太小,約百萬畫素,直式、半身、脫帽、白色背景,不要拍太滿,稍微留天留地供製卡公司裁切即可。

(三)各校可在開學後利用課堂時間統一拍照(拜託導師或任課老師),並請務必儲存為jpg檔。

(四)由於照片檔名為身份證字號,請各校務必仔細校對(可拜託各班導師)。

十三、 學生卡管理問題:目前正積極研擬「桃園縣學生卡管理作業要點(草案)」,關於學生卡的掛失、換補發、收費(部分負擔50元)、製卡、發放等皆有明文規定。

十四、 請各校利用各種集會場合鼓勵家長同意開啟電子票證(電子錢包儲值)功能:

(一)學生卡為本縣升格後「市民卡」政策之重大項目,也是縣長給全縣學生的一份禮物。

(二)二代晶片智慧卡單價頗高,如果家長不同意開啟電子票證(電子錢包儲值)功能,就等於是一張昂貴的借書證而已。

(三)各校可自行運用本說明,向家長解釋開啟功能不一定要儲值,可以等候孩子成熟,即使儲值也可以追蹤消費明細。如果不開啟功能,將來所有可能的優惠、服務都無法享受。日後若需開啟時,將需提出換卡申請並自行負擔部分製卡費用(酌收部分負擔50元)。

桃園縣學生卡管-版面

學生卡個人資料利用同意書-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