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8.24修訂
壹、依據:
一、教育部 105.05.11 日修訂之國民教育法第十二條第2項。
二、教育部 98.07.14日,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二條、第八條辦理。
三、桃園市105.05.30國民中小學執行編班業務手冊辦理。
貳、目的:
一、激勵Gr.9學生奮發向學,教師能因材施教,學生能適性發展,並提升校內學習風氣。
二、落實教育機會均等,建立學生學習信心,以發展多元能力,深化學習成果。
三、落實「帶好每一位學生」、「不放棄任何一位學生」之教育理想。
參、實施說明:
本校國中英語LA課程,以托福測驗成績將學生依能力分成八組教學,實施成效良好,深受家長肯定,因此有家長建議將分組教學擴大到其他科目,以符合因材施教原則。據此,105學年度選擇Gr.9數學及理化二領域實施分組教學,以提升整體學習效果。因材施教、適應個別差異是符合現代教育的優良措施,能將學生放在適當學習位置,比較符合立足點平等的教學措施,希望家長充分支持與鼓勵。
肆、實施領域:本校105學年度數學、理化二領域實施學科能力分組。且數學、理化為同一群組,其餘非指定之領域,仍應於原班級學習。
伍、實施期程:105學年度第一、第二學期。
陸、分組時程:
一、第一次分組於105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日(105.08.29)實施。
二、第二次分組於105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106.02.13)實施。
三、為刺激學生學習與進步,將進行第二次學習分組,以激勵努力學習向上的學生,另各群組學生學習狀況,將視需要與家長密切溝通。
柒、實施方式:
一、行政組織與分工
(一)分組審查委員會:由教師代表二人、家長代表一人(家長會長)及行政人員代表二人組成,校長擔任主席,每年八月及二月召開會議乙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審查有關分組學習相關事宜。
(二)校長擔任召集人,教務主任擔任執行秘書,下設各領域教學研究小組,由相關處室、導師、任課教師組成,落實分組學習計畫。
二、分組依據:
(一)第一次分組參考學生八年級六次段考,數學、理化二領域成績佔50%的。暑期
複習評量(105.08.19第一次段考)二科目佔50%,視其總平均成績。
(二)第二次分組(106.02.13)以G9第一學期全科總平均成績(不加權)為依據。
(三)以上二次分組,分成金榜、題名兩組,每組人數以兩班1/2±6人為原則。
三、師資編配:
聘請本校及外聘具教學及會考指導經驗、有熱心、意願及能力的教師擔任。
捌、本計畫於學期結束後檢討實施成效,以作為日後改進依據。
玖、本計畫分組學習方案將由行政會議通過,交付分組審查委員會後實施。
拾、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並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