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有得雙語中小學徵儲備教師及職員
一、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本校教職員甄選辦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儲備教職員類別、科別、資格及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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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科別 |
資格 |
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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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部 |
各科 |
1. 大學畢
2. 具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 3. 歡迎具有以下其中一項第二專長老師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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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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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部 專兼任教師 |
各科 |
持有符合任教國民中學各該類科之中等學校任教學科或中學領域專長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
若干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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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部 代理(課)教師 |
各科 |
1.大學以上畢業
2.具有教學經驗 |
若干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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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員 |
各處室 |
1.大學畢
2.具文書處理能力,並熟悉office或其他軟體操作者。 3.具有英文說寫流利者佳。 |
若干名 |
三、待遇:
1.教師:依公立學校敘薪。
2.職員:依本校敘薪辦法。
四、應徵方式及通知:
1.意者請將相關履歷證件寄「32065桃園市中壢區長春一路288號,有得雙語中小學人事室收」或E-mail:lucyl@yoder.tyc.edu.tw
2.所有之履歷文件合者本校將以電話或E-mai通知考試面試,並保護及保密所有應徵人員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