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有得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簡章
本校首任校長汪體臺先生於民國99年7月加入有得團隊,至今已於本校服務六年。在過去的六年間,汪校長以身作則、盡心盡力,以明確的教育理念和過人的教育經歷帶領有得團隊持續的成長進步,深獲教職員、學生及家長的愛戴。因聘約期滿並完成階段任務,汪體臺校長於年前提出將於105年7月31日辭去校長一職。本校董事會特此邀請教育界對國際化教育有熱忱並符合以下條例的教育家和學者參加本校第二任校長的甄選。同時亦歡迎愛護有得的各界人士推薦適任人選。
(一)依據
- 私立學校法第41條。
- 本校組織規程第三章 第九條、第十條。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章 第四條。
(二)類別: 校長乙名
(三)資格: 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國中、國小校長任用資格者。
(四)報名表件: 請於民國105年2月22日至3月4日止至以下網址下載(申請表) 並於報名時繳交,另提供報名表件內所填寫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供本校驗證存查。
(五)報名時間: 105年02月22日上午8時起至105年03月04日下午五時迄。
- 報名地點: 有得雙語中小學 人事室
- 報名方式: 親自報名 或 郵件報名
- 如郵件報名,為確保個資安全請以掛號信件寄至:
桃園市私立有得國民中小學
ATTN: 董事會辦公室 收
320 桃園市中壢區長春一路288號
(六)遴選日期: 105年03月19日(六)上午九時。(請於當日上午8:30am 辦理遴選報到,逾時20分鐘以棄權論)。
(七)遴選方式: 採二次面談,甲、乙試場交替進行。
(八)錄取方式:
- 初選: 證件審查。
- 複選: 遴選委員會面談後錄取 3 人,呈董事會核定。
- 決選: 由董事會審查錄取 1 人。
(九)遴選結果: 由董事會另函通知。
(十)附則:
- 錄取人員通知錄取後,應於一週內報到,逾期註銷資格。
- 錄取人員應提供各項證件,報市府核備。未能核備者,註銷錄取資格。
桃園市私立有得國民中小學
電話: 03-452-2789 分機 515
Email: info@yoder.tyc.edu.tw